为大力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边远学校教育质量,经县研究,决定从石城籍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聘50名定向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的志愿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2.石城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已申报认定且2017年8月可领取);
4.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备注 |
语文学科教师 | 16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 当每个招聘学科报考人员中男性达4人及以上时,男性考生聘用不少于2人;男性只3人时,男性考生聘用不少于1人;男性2人及以下时,不分男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
数学学科教师 | 1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 |
英语学科教师 | 1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 | |
其他学科教师 | 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音、体、美、计四个学科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对口 | |
农村附属幼儿教师岗位 | 6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生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类专业(含中技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不分男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分配到小学及幼儿园任教) |
说明:1.同一考生只能按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若发现有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2.若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具体将视报名情况在石城县教育网上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由本人凭《石城县2017年定向农村边远学校志愿教师报考表》《准考证》(网上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报到证、户籍证件或证明(身份证能认定为石城籍的不需此证件)、女性未孕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8月27日到琴江中心小学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到8月27日下午18:00时,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聘用者取消聘用合同)。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8月28日上午,琴江中心小学;
9:00-11:30(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岗位考生)
9:00-11:00(其他科、幼教科岗位考生)
(二)内容及要求
1.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岗位考试内容为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以本学科中考要求命题;第二部分为中小学通用的教育综合知识(主要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文化素养、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分值为50分;二部分总分为150分,试卷同时下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其他科岗位考中小学通用的教育综合知识(主要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文化素养、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幼教科岗位考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主要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入闱及体检
(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分别确定各学科岗位的入闱体检人选。各学科岗位入闱的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按下列次序优先(下同)确定入闱体检人选:1.男性优先;2.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3.学历相同则师范类专业优先;4.以上3条都相同者均入闱。入闱体检名单于2017年8月28日晚20:00在县教育网公布,不个别通知。
(二)入闱体检考生于2017年8月29日早7:4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中医院集中参加体检。体检费280元/人由考生个人缴纳。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含因身体客观原因无法在聘用前完成体检规定的所有项目检查,医院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人员)不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11:00前在县教育网上公告,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签订志愿支教服务合同(劳动聘用合同)。
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所在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对象身份为定向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的志愿教师,实行劳动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学籍档案、报到证交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支教志愿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任教,与县教育局签订志愿支教服务合同,合同期为5学年(2017年9月-2022年8月)。合同期满后,服务合同自动解除。在合同期限内,县教育局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调整志愿者任教学校。
(三)支教志愿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和所有学校的管理。县教育局和学校对支教志愿教师实行工作考核,经认定不适合支教的,予以解除服务合同。
(四)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可参加省中小教师(含特岗)、县内事业编制身份、各地公务员招聘考试。但报考前须个人向学校和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备案,考取后凭录用通知等办理调档。报考石城县的 岗位,考取后按新岗位身份重新办理入职手续及调整任教学校,原聘用期间的工龄、教龄、职称可连续计算。
(五)在服务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除上述第(四)条外]要中止合同的,要提前向学校和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需在服务满本学年后方可离职,并向县缴纳3000元/学期的违约金(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
(六)支教服务期间,支教志愿教师享受下列薪酬待遇:
1.一年按12个月发放薪酬,具体按实际在岗支教时间计发。以聘用时学历为准,全日制本科生2800元/月,全日制大专生(含中专)2700元/月;发放时每人每月预留600元(根据相关政策调整金额),在每学期期末时与学校其他公办教师一同进行绩效考核发放。
2.支教服务期间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以任教学校类别确定)。
3.支教服务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保障。
4.按支教服务年限,经考核合格,在每学年末给予一次性奖励:
(1)服务满第一学年的, 奖励每人500元;
(2)服务满第二学年的, 奖励每人1000元;
(3)服务满第三学年的, 奖励每人1500元;
(4)服务满第四学年的, 奖励每人2000元;
(5)服务满第五学年的, 奖励每人2500元;
5.每学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限6人内),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七)聘用人员安排在初中任教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初中学科紧缺教师,可从本专业的专科生中选用),其他人员安排在小学(幼儿园)任教。具体任教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调配。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石城县2017年定向农村边远学校支教志愿 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领导任组长,县委分管教育领导、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纪委、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四)支教志愿教师薪酬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2017年农村边远学校合同制 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石城教育网http://scjyw.gov.cn上公布。
备注:
石城籍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为石城籍。
1.本人身份证为石城的;2.本人参加中考或高考时户籍在石城;3.本人父母至少一方为石城籍或为县(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4.配偶为石城籍或为县(驻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录的职工。
边远学校界定:除琴江镇外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学校(公立幼儿园按所在中小学校对应认定)。
附件:
1.石城县2017年定向农村边远学校支教志愿教师报考信息表
2.石城县2017年招聘定向农村边远学校支教志愿教师准考证
附件下载:支教报名表及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