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德州学院 阅读:7510 次 日期:2017-08-22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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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入学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密封的中学档案办理入学手续。艺术、体育类新生还须带专业考试《报考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前来函(电)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时报到。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0534-8982780,2603002(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二、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入学报到时将个人档案直接交所在系,务必不要邮寄中学档案,以免档案丢失。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中共党员需带县级以上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需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到所在学院团总支报到并上交。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团委。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新生入学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见《2017年新生缴费须知》。

六、公寓用品:学校对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用品可自愿购买。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教育厅指定的供应单位提供统一规格、型号的卧具(包括棉被、被罩、床单、枕巾、棉褥、床垫、枕套、枕芯、蚊帐、脸盆、毛巾、暖瓶、卧具包等),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招标标准据实收取卧具费。根据省质监局、教育厅文件精神,对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入校时进行登记,报省纤维检验局备案待查,严禁将劣质或不洁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咨询电话:0534-8987876。

七、军训用品:按照国家要求新生需参加军训,用品需统一,学校采购了经过山东省集中招标确定的统一规格军训用品,新生可自愿购买或按学校发放的军训用品统一标准自备。凡自带军训用品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与学校武装部联系。电话:0534-8985814。

八、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山东省政府和德州市政府文件要求,居民医疗保险每生每年200元,按学制收费。学生平安保险每生每年50元,学生可自愿购买。

九、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山东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山东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咨询电话:0534-8985654(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十、按照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得使用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十一、新生需自带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照片3张,以便办理有关证件。

十二、9月2日—3日报到,报到期间,每天8:00—18:00学校在火车站、汽车站与火车东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学校备有接待专车。新生可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2路、12路、10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车。也可从火车东站乘112路公交车到德州学院站下车。

十三、有其他未尽事宜,登录zsw.dzu.edu.cn或电话咨询0534-2603002 8982780

《新生入学服务指南》电子版请上网zsw.dzu.edu.cn查看。

2017年新生缴费须知

我校执行“收支两条线”、 “票款分离”制度,实行“学校财务开票、建设银行代扣”的方式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一、我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有两类,一类是: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学费、住宿费;另一类是代收费项目,有教材费、公寓用品费、军训服装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现为每位新生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去一张建设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缴费卡),请本科学生在2017年8月20日前、专科学生在2017年8月25日前,将应缴纳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缴费卡。

三、向缴费卡存款前请认真阅读《缴费卡使用说明》。存款后,缴费卡号、密码千万不要外泄,银行代扣款时不需要知道密码,不要听信诈骗电话,以免上当受骗。

四、缴费收据由财务处发到各学院,学生报到时到所在学院索取。

五、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缴费标准待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网址:zsw.dzu.edu.cn。新生入学时暂按《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公布的年收费标准预缴,学年末根据学生所修学分结算,多退少补。

六、住宿费:学生宿舍有800元、1000元、1200元三种标准,由学生处统筹安排,2017级新生暂按800元缴纳,开学后按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标准调整收费。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走读手续,财务处将依据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走读生名单退还已扣住宿费。

七、教材费:按学年预缴,第一年按800元缴纳,学生毕业时按实际领用教材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八、其他代收费:公寓用品每套548.25元,军训服装每套102.89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科生800元、专科生600元。入学后学生处提供未领取公寓用品与军训服装的学生名单,财务处作为向学生退还已扣费用的依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校及时上缴市人社局。

财务处收费咨询电话:0534-898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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