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招考第二批雇员体检及政审通知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 阅读:1092 次 日期:2017-08-15 1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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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员公告》的要求,现将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可查看区委组织部网站。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顺德区中医院)三楼集中(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金沙大道),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自行体检的无效。

(三)需携带资料及体检费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黑色签字笔(填写相关表格)。

4.体检费用约600-700元(送早餐),由考生负担。

(四)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考生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应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病史,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请注意饮食均衡、正常作息,不宜饮酒和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茶水。

二、政审

(一)政审对象

考生本人及所有直系亲属(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配偶、兄弟姐妹均为政审对象。每名政审对象需填写一份政审考察表(考生本人政审表与其他亲属政审表不同)。

(二)表格下载

表格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时不得改动版式。

(三)填写要求

1.政审考察表由考生填写“政历情况”以上所有栏目,并贴考察对象相片。

2.个人简历从最后一次全日制学习经历填写至当前工作经历(考生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3.政审考察表用A4纸打印。

4.字迹须工整、清晰。

(四)政审要求

每名考察对象须到其本人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单位意见栏由本人户籍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加具意见。

(五)交表要求

考生须于2017年8月23日(下周三)下班前将完成政审的表格交至顺德区公安局政工室(需邮寄的,请提前寄出,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政工室,邮编528300)。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顺德区公安局2017年招考第二批雇员入围体检人员

顺德区公安局招考政府雇员考生政审考察表

顺德区公安局招考政府雇员考生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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