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和条件
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教师79名。(具体见《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选调对象为寿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须服从调入单位的岗位聘任办法,若调入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同意高职低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我县入编聘用未满两年的人员;
(三)经县教育、人社部门公开选调到现工作单位未满两年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 19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教育局东附楼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寿县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任教学校及学区必须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21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同一岗位选调计划数10名及以下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选调计划数10名以上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选调岗位计划数。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其中选调岗位计划数10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选调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为确保人员素质,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陆续在“寿县教育网”公布。
根据选调单位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及时在寿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寿县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办理选调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选调单位须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选调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相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教师有关规定和信息,请登陆“寿县教育网”查询、查阅。
4、培训辅导。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教育局:3121093;县人社局:4021171;县监察局: 40223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教育局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