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特面向桂阳县域外公开选聘30名在编在岗高中教师来我县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城区高中学校专任教师岗位30名。具体选聘岗位名称及各岗位选聘计划数如下:
学科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选聘计划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2 | 1 | 1 | 1 | 1 |
二、选聘条件
1.县域外在编在岗高中专任教师。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选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4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8月4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待遇
1.选聘对象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由学校开展岗位竞聘确定。
2.选聘对象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6万元/人。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对象聘用后须在桂阳县服务6年以上(服务时间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计算,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一年)。
2.选聘对象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察、面试、体检及调配资格。
3.选聘对象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由桂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桂阳县教育局:0735-4470107
监督电话
桂阳县纪委组织部:0735-4470322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
桂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4470110
桂阳县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