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曲靖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我市2017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2)。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下步将从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8月上旬,具体的集中地点和时间,在体检前1-2天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付。
报考人员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表、半寸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医生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