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凤台县小学新任 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28日(周五)上午7:00,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成绩通知单(两者均为原件,缺一不可),同时需携带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到凤台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四、体检流程
参加体检人员7:00前在凤台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集中—→点名,上交通讯工具等物品—→7:30准时发车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成绩通知单,二者均为原件,缺一不可)领取体检表并粘贴照片—→缴纳体检费用—→按工作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结束到指定地点领取通讯工具等物品。
五、体检费用:每位考生260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六、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统一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成绩通知单(均为原件),证件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前1-2日饮食应清淡,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日晚12时后完全禁食,空腹参加体检。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参加体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按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作弊处理,并取消体检和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完毕,经医务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领取手机,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凤台县教育局网站公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有异议,可在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公布后的2日内,向凤台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复检,复检费用自理。
5.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6.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工作咨询电话:0554—8611331(凤台教育局);0554—8689711(凤台人社局)。
(请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实名申请加入2017年新老师扣扣群:576228805)
凤 台 县 教 育 局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