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我县特岗计划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6:50前到舒城职高(舒城县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西50米) 参加面试。不按时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等候面试。不按时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以及计算机、计算器、文曲星等进入面试场所(候考室、考场),如有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⒊面试开始前,考生临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同一考场有多岗位考生的,先抽签确定岗位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导入员按抽签号顺序逐一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只准报抽签号,不准报姓名。
⒋考生候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上厕所须经候考室监督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跟随。
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即通过考官对考生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测查考生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成绩,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成绩累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⒎考生答题完毕后,退至考场外等候,离开时不得将面试题本或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成绩经考场纪检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随即由导出员按指定的路线离开考场、考点,不得返回。
⒏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