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应聘教师需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性质、工资、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时间和地点
1.简章发布时间:2017年7月19日—8月4日
简章发布网站:东吴人才热线网(http://www.dwrc.com.cn/web/)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5日(周六)9:00-16:30。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市场一楼大厅(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17年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并A4纸打印2份、加贴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上交,出示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A4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由初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验证。初审合格者,由现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验证。
3.资格初审和资格验证中,专业认证参照《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出示如下应聘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社会在职人员应聘,须出示如下应聘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3.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考试
本次 及工作人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分(按占比30%计)+面试分(按占比70%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基本文化素养。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教师笔试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8月16日(周三)公布于东吴人才热线网(http://www.dwrc.com.cn/web/)。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7年8月18日(周五)上午9:00-11:0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吴中区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
(1)教师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两部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觉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说课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各占50分。
(2)工作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随后在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及录用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录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应聘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凡属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人员的录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纪律与监督
2017年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380799-8003。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7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