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经笔试、资格复审、藏语口语测试和体能测评,现已进入面试阶段。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7月23日(星期日):报考西宁市、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职位的考生。
7月24日(星期一):报考省直、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职位的考生。
二、面试地点: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宁市八一东路37号)。
三、请考生于面试前认真核对自己报考职位的面试时间,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审核通过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审核表》。
五、请各市、州人社局和省直招录单位于面试当天早7:30时,将考生准时带到面试地点与省公务员局交接。
六、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发现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严肃处理。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