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太远,苍蝇扑面”,相较于“大老虎”的位高权重,“小苍蝇”虽然“位低权微”,但影响着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损害公众利益。去年9月至今年6月,广西在全自治区范围内集中整治“微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清退违纪款2.15亿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589万元。对此,你怎么看?
【点评】
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国家给予广西很多惠民惠农政策以及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然而,此些领域却成为“苍蝇”满天飞的“重灾区”——有的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肆意妄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大肆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小官大贪,甚至连群众的低保金、救命钱也不放过……一些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影响十分恶劣。
此次整治行动实施起来可以收到以下成果:
一是减少徇私舞弊、基层贪腐的可能性,有利于保证公职人员清正廉洁;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有利于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运用和行使,确保群众享受更多从严治党成果;三是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作风,对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为更好遏制腐败事件发生,多项措施需要继续实施:
(1)加强思想教育,使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权力意识。
(2)多方位监督,多方位透视,减少以公谋私、徇私舞弊、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3)完善问责,进行严惩,做到警钟长鸣,形成长效机制,使公职人员不敢触碰高压线。
(4)建章立制、完善配套制度,如申报制度、公示制度和核实抽查制度,有效堵塞基层漏洞、治理腐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