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崇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2017年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阅读:923 次 日期:2017-07-12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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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 公告》《江西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公告》和《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特岗 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及《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特岗 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要求,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二、资格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7月19日下午18:00前;特岗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8:00-18:00)。

符合崇仁县 岗位条件的考生,请到崇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交面试费265元/人(特岗考生不需要缴面试费)。入闱面试人员凭缴费发票和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全日制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同时均要提供复印件),到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a402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

2017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样稿见附件1),教师资格要注明种类及任教学科。

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服务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及以上的,由所在编制单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稿见附件2)并注明在编在岗及任教年限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在原单位服务未满五学年(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报考前由原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等批准的辞职申请审批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017年毕业的“三定向”师范生,须在2017年4月21日18:00前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且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考农村小学岗位(不含特岗)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准予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8:00-18:00),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递补入闱面试。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而大于等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2)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2:1,该岗位招聘人数暂不调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该岗位最后一名拟进入体检的面试人员或该岗位只有一名面试人员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弃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若该岗位二名及以上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弃考和面试违规作0分处理的不计入该面试组全部面试考生),该岗位至少保留招聘一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聘用条件),但聘用教师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咨询电话:崇仁县教育局人事股0794—6323246,尧咚13979448011,肖谋荣13879426309,邹运胜 13979445253。

三、面试对象

符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 、特岗 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通过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入闱面试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中小学 (含特岗)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学科面试组原则上设考官5—7人,面试考官按上级文件要求聘请。

说课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幼儿园学科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18分钟以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15分钟以内,其余学科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的说课教材均为我县现学校使用教材(具体要求见附件3)。

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除说课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现场测试。幼儿园考生要现场弹钢琴、清唱、舞蹈、命题简笔画(工具自带),钢琴曲、清唱、舞蹈由考生各自备一节目(含舞蹈配乐);音乐考生要现场表演自选自备乐器、乐曲和清唱一小节歌曲;体育考生要命题现场(面试室)进行某几个运动项目规范动作展示;美术考生要命题现场简笔画(工具自带);信息技术考生要命题现场上机操作。

五、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程序

1.7:00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考点、7:15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的)进入考点。

2.7:30所有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核查面试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记录考生面试顺序号,发放“面试证”。考生持“面试证”进行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面试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8:00“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儿园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备课室”工作人员发放面试试题和备课纸,并再次审验面试考生证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

4.8:45“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幼儿园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儿园为1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5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考生除发放的面试证、备好的教案外(面试试题留在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向面试考官介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5.考生面试完毕,在得知本人面试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点。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证”参加面试。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共同维护面试工作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发现面试考生不听从管理、甚至扰乱面试秩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4.考生须端正态度,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①除面试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携带其它资料进入“备课室”;

②除面试证和在“备课室”写好的说课稿外,携带其它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

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课室”或“面试室”;

④向考官介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六、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现场告知考生。

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考生上午7:15进入考点。

(二)面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

(三)面试分组(含特岗):

1. 第一组29人:县城中学高中语文10人,农村小学语文15人(特岗),第一中学高中历史3人,农村中学初中历史1人(特岗)。

2. 第二组29人:县城中学高中思想政治2人,孙坊中学初中语文2人,农村小学语文25人。

3. 第三组24人:县城中学高中数学4人,农村小学数学20人。

4. 第四组24人:农村中学初中数学9人,农村小学数学15人(特岗)。

5. 第五组38人:县城中学高中英语6人,白陂中学初中英语3人,农村小学英语23人,农村小学英语6人(特岗)。

6. 第六组32人:第二中学高中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人,农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11人,农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6人(特岗),第一中学高中物理6人,白路中学初中物理1人,农村中学初中生物6人,农村小学科学1人(特岗)。

7. 第七组26人:县城小学美术12人,农村小学美术5人(特岗),农村小学体育6人,农村小学体育3人(特岗)。

8. 第八组25人:县城小学音乐14人,农村小学音乐1人,崇仁县幼儿园幼儿教师(男)3人,崇仁县幼儿园幼儿教师(女)7人。

(四)面试考点管理

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应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的)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面试考官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联系。应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封闭的状况下,临时抽签确定应试人员说课顺序。

八、预录与体检

(一)中小学 (含特岗)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200)+面试成绩×(50÷100)];幼儿园 考试人员省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100)+面试成绩×(60÷10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2017年8月4日前予以公示。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公布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学科专业成绩相同,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2017年8月11日体检对象(含特岗)带好身份证、2张一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考照片同底)到崇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同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乡镇或市(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在编在岗教师须在服务单位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计划生育或未婚证明。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档案、证明等材料视自动放弃。

(三)2017年8月12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含特岗)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

九、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织政审,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十、聘用与派遣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试用期内不得借用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也不得将小学教师安排在中学任教或将教师安排在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否则试用期考核定为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新聘用人员于2017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学年。特岗教师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 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招聘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傅燕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益芳 县教体局局长

陈福良 县人社局局长

陈长清 县监察局局长

吴银昌 县编办主任

成 员:尧 咚 县教体局副局长

裴九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顺保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周建民 县物价局副局长

万燕娥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 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doc

附件:

1. 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样稿)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崇仁县2017年招聘教师面试(说课)教材册次

点击下载:附件1-3

崇仁县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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