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7年港澳台全国联招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录取工作公告
来源:华侨大学 阅读:1015 次 日期:2017-07-11 1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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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港澳台全国联招华侨大学录取最低控制线

2017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全国联招”),华侨大学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如下:

普通本科类(文史、理工):300分

预科类(文史、理工):280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200分

2.2017年港澳台全国联招华侨大学录取工作具体时间

普通本科类(文史、理工)及艺术体育类专业:7月6日至8日

预科类(文史、理工):7月10日

考生可在以上录取工作时间结束后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原则上在7月底前发放,根据考生报名考试登记所填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大陆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2)香港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寄发,凭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缴费单缴纳学费后前往香港办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3)澳门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凭澳门中国银行缴费单缴纳学费后前往澳门中华教育会领取录取通知书;

(4)其他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如有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者,请及时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处,号码为(86)595-22691575。

3.关于全国联招与两校联招重复录取情况的说明

两校联招考试录取结果已于6月公布,考生如同时参加全国联招与两校联招两场考试,相关录取结果的处理方式如下

(1)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被录取且专业均一致(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预科A班),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报到;

(2)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达到普通本科类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但全国联招填报专业志愿与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不一致者,华侨大学在全国联招中将以该考生在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为准进行录取,且不再寄发全国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

(3)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

(4)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5)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普通本科类专业,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普通本科类专业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6)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B班,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A班,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预科A班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B班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4.部分专业适当考虑单科成绩

对报考我校全英文教学专业、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专业、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将适当考虑英语单科成绩,对报考我校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等专业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将适当考虑数学单科成绩。

5.关于预科班的说明

(1)考试成绩达到280分至299分之间且预科志愿有填报华侨大学的考生,考生电子档案投至我校后,有机会被录取为我校预科班,按照其选考文理科目分别录取为预科A(文)与预科A(理),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2)考试成绩未达到280分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就读预科B班(按照其选考文理科目分为文科班与理科班,同A班办法),预科B班学生未来升学选择途径如下

①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可直接保送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②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原则上需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升入预科A班继续学习;

③在预科B班学习期间,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如两校联招和港澳台全国联招等)。若考试成绩合格,可被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

④凭全国联招成绩申请预科B班截至时间为8月1日。申请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 2017年境外生招生考试入学及转专业申请表》(可在华侨大学招生网“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2)全国联招个人网上查询成绩页面打印件;

(3)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港澳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复印件、台湾学生提供台胞证复印件、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

(5)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复印件。

备注:考生可根据申请表内的指引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我校,我校在7月10日港澳台全国联考录取工作结束后,集中答复与处理以上类型考生申请。

特别说明:

我校预科A班与预科B班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衔接华侨大学本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强化课程,不针对两校联招考试和港澳台全国联招考试提供复习培训课程。

本科专业选择:直升本科选择专业时,理科班学生可在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科班学生可在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中选择,艺术类及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均可选择。

6.2017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

经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2017年入学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外籍新生,应交纳如下费用:(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学费(币种:人民币,每人每学年)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学费标准

学习 类别 预科 课程 本科课程
一般 科类 视觉传达设计<含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药学 全英文教学专业 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
学费 10000 5460 9360 6760 28000

“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学生赴美学习期间按美方大学相关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按照2017年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7250~28580美元/学年。注:我校本科课程采用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具体收费情况根据学生每学年实际选修学分计算。

(2)住宿费(币种:人民币,每人每学年)

学习地点 类别 收费标准 宿舍提供设施
泉州校区 厦门校区 2人间 3800元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书桌、洗衣房(床上用品需新生自行准备)
4人间 1300元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书桌、洗衣房(床上用品需新生自行准备)
华文学院 (预科生) 2人间 5600元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洗衣机、床上用品
4人间 2400元 空调、电话、卫生间、热水器、洗衣机

(3)其它费用:代收教材费、保险费、体检等各种代办费,详细清单待入学注册时告知,其中本科新生约为1650元左右,预科新生为600元左右。

(4)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缴纳请参见《华侨大学关于2017级境外生新生收费流程的说明》,住宿费在入学报到后根据实际安排宿舍类型进行缴纳。

7.关于转专业申请的说明

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就读全英文教学专业以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就读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也不得转入全英文教学或艺术体育专业学习。已被普通类专业录取的同学,在进入大学学习一学年之后如果发现不适合学习该专业,希望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学习,可在大一下学期期末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转专业,以教务处转专业申请规定和最终审批为准。每个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8.关于“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专业(类)分流

(1)如未赴美学习的学生,工商管理类(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全英文教学)可选择工商管理类(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会计学专业全英文教学)或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经济学类(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全英文教学)可选择经济学类(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金融学专业全英文教学)或经济学类(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其他专业的学生仍按原录取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

(2)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可咨询华侨大学国际学院(International School, Huaqiao University),电话:0595-22690701,22690730,传真:0595-22692833,邮箱:guoji@hqu.edu.cn

网址:http://guoji.hqu.edu.cn/

9.新生个人信息核对

请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上备注的考生证件号码、生源地、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末两尾数字可不体现),如果有错误,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刻将所需修改个人信息传真至我校招生处(传真号码:(86)595-22691575),注册联须于注册报到当天撕下交给所在学院。

◆未能在入学前及时向招生处更正个人有误信息者,入学注册后将无法更改。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条件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与学习资格。

联系我们

华侨大学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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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电话:852-25645133

传真:852-25645557

电子邮箱:hquhk@hotmail.com

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电子邮箱:hqum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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