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规定>》(保办法[2014]42号)和《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岳阳学校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调教师1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
选调教师岗位详见附件一。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3.有三年及以上农村工作经历。
4.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消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者;(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说课分学科组织,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说课内容从相关的小学教材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7月22日。
面试地点:保靖民族中学。
(七)确定拟调对象
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笔试,第二次笔试成绩优胜者列为拟调对象)。若因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