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阅读:1834 次 日期:2017-06-30 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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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30名,从事庭审记录、文书档案归档等事务性辅助工作或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合同制书记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本公告《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学历、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6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上述第7项在试用期考核。

除以上条件外,招聘职位要求特殊条件的,应当同时符合该特殊条件,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现役军人、公务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haoanfayuanzgk@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8:00至7月7日17: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不在此时间内报名的无效。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到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6号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大专专业名称及代码”可参照本公告附件3《大专层次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具体如下: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考生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6号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2)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公布。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上交填写好的《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应当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机关可依法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划定60分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rmfy.chaoan.gov.cn)公布。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时应当带齐本院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薪酬福利

合同制书记员的工作福利待遇按照2017年5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安府办函[2017]161号)《关于招聘区法院临时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3.3万元(含工资、社保、节日补贴、加班补贴、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发布,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68-5819781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1、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2、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3、《大专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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