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
省下达我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70名(初中教师岗位),县“特岗计划”30名(小学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和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在编教师(含2009年、2010年、2011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县教育(科)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4、国家级计划与县级计划的相互调剂:同一学科国家级初中计划调剂到县级小学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县级计划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同一学科县级小学计划调剂到国家级初中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国家级初中计划岗位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
5、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初中,县“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缺编严重的村级小学。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由市教育局完成。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考生账户→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27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6月28-29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区、市)教科局局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1日。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学楼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3)体检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3日。
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体检;当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学科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并公示,若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再次以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
(2)签约: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于2012年7月5日前与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用合同。凡未按指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同一类别和同一学科中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当招聘岗位的双合格人员不足时,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进行调剂录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湄潭县于7月7日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8日将本县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上报遵义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7月16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考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考工作。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19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7月20日-21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3)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③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区、市)教科局局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考县“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⑤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⑥“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考人员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公示后取得考试资格。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人员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 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②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③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评卷工作由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笔试成绩由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地点:湄潭县(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及公示
①面试时间:2012年8月13日
②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③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5、体检及公示(8月14日-15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优先(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遵义市教育局及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及公示(8月16日)
(1)录取: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最后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按同等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再次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最后以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
(2)签约: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8月22日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4日在特岗计划 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遵义市教育局和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2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31日前到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自动放弃或聘用合同自然解除而余下的“特岗计划”指标,由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在9月10日前依次择优确定补录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
遵义市教育局人教科:0852-8222836
湄潭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2-4229221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2-8225759
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室:0852-4229225
2012年遵义市湄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012年遵义市湄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国家“特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