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名单详见附件2)。请考生登录广东省 录用管理系统查阅自己的总成绩、排名情况及是否入围体检。
二、时间安排
集中体检时间为2017年6月15至6月16日,各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院和检察院职位的入围考生请于6月14日上午9:00(考生时间安排见附件2表一),报考县以上机关职位的入围考生请于6月14日下午15:00(考生时间安排见附件2表二)到广东省人事考试云浮基地(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高峰大降坪100号,即云浮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旁)科技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填表,报到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体检纪律
(一)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复检事项
(一)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二)招录机关或考生本人对非当天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15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广东省人事考试云浮基地(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高峰大降坪100号,即云浮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旁)科技楼二楼报到,现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请勿饮酒。
(三)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
(四)体检当日不要穿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建议穿运动服;不要佩戴金属等任何饰物,以免影响胸部X光的项目检查;尽量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身体状态的判断。
(五)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六)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体检当天报到后由我局统一联系车辆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请各入围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附件1),了解有关体检程序,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7,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0日
附件: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