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7年选调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16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6月18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考生原则上在报考职位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南部新区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选调生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3、提交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一份。《报名信息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其中,应届毕业的考生须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加盖所在县(市、区)“引导办”或“项目办”印章;201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
4、2017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2017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除外),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7、非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级以上表彰 “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8.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9.按照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授权委托书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负责资格复审的县(市、区)组织部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如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审核通过,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经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签署《贵州省 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供书面申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2、负责资格复审的县(市、区)组织部须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主动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并关注现场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相关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均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否则将对相关考生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
3、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5、选调生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遵义党建远程教育网(www.zunyiyj.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省级及我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6、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8622096(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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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