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108 次 日期:2017-06-07 1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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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妇联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5人。

哈尔滨市妇联托幼实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

哈尔滨市妇联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

(三)哈尔滨妇女网站:http://www.hrbwomen.org.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以报名日期为准;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妇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妇女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妇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妇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469534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妇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哈尔滨市妇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妇联

2017年5月25日

点击下载:以下全部附件

2017年毕业生证明.doc

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doc

诚信承诺书.doc

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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