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门鹤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来源:鹤山信息网 阅读:1035 次 日期:2012-06-20 15: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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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1、资格复审地点:鹤山市委党建办(市政府进门右侧)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2、咨询电话:8882437或8899663

三、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现户口在外地,或为集体户口,拿户口本原件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带户籍迁出原户籍所在地之前的户口本来参加复审。审核户口本的原则是只要能证明其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生源即可。

报名表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江门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打印。

四、具体要求

(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资格复查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被委托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必须要求考生或被委托人在审核名册上签名确认审核结果。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给考生《鹤山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经联社)任职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7月4日,地点不变。

(六)资格复审时按考生参加复审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参加面试的时间段,先安排完上午的面试名额,再安排下午的名额。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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