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技师学院2017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237 次 日期:2017-06-05 1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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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要求,根据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用人计划和教学安排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委托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作人员12名,详见《安徽建工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览表》(见附件1)列出的招聘条件;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六)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七)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八)现役军人;

(九)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十)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在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一) 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在环安人才网(http://www.ahharc.com)和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jsxy.cn)上发布。

(二) 在线报名

报名者在公告中下载填写《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ahjgjs2017@126.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6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

 

3. 校医和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人员岗位应聘人员

校医和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人员岗位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在环安人才网(http://www.ahharc.com)和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jsxy.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

面试人选为报考该岗位且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专职教师1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2)专职教师2和实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1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50%

(2)校医和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人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试讲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招聘组委会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按照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组委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环安人才网(http://www.ahharc.com)和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ahjsxy.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安徽建工技师学院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合同内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若不按时报到,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职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和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老师 0551-65748882 18656099983

纪检监督电话:0551-63415082 0551-63453257

一:安徽建工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2017年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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