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阅读:1436 次 日期:2017-06-02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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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玉溪市公安

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充实和优化后勤财务人员队伍结构,我单位将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3号)后勤处财务科,招聘人数3人(其中1名中职人员,2名初职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1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报名地址为: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3号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4楼财务科。

报名携带资料包括:《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报名申请表》纸质版(招聘公告中用A4纸自行打印) (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原件。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领取准考证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3号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4楼财务科。报名人员请自行领取,考试时,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考试(暂定2017年6月15日):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参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暂定2017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列,其中初职、中职人员分开排列,初职参考人数超过6人或者中职参考人数超过3人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初职参考人数不足6人或者中职参考人数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布,请参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阅。

(三)面试

面试(暂定2017年6月21日)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若选择放弃面试或招聘资格的,请提前1天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支队将根据所提交的书面放弃申请人员人数,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位进行替补。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

1、确定拟招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2、公示(暂定2017年6月23)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上岗

1、体检:公示的拟招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经过体检,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位进行替补。

2、岗前培训(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体检合格人员由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培训地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4楼后勤处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3号)

3、签订用人合同、上岗(2017年6月30日)录用人员统一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人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驻到我单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签订正式合同后上岗。

五、工资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不提供住宿,提供工作餐,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每年可享受20天的年休假,上班期间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自(试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2500元。

试用期满,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具备初职会计资格人员,月工资标准具体4500元。

具备中职会计资格人员,月工资标准具体5500元。

备注:以上工资标准均含税及五险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五险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

六、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及招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考人员,招聘期间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以上笔试、面试、公示时间等均为暂定时间,如有其他原因导致延误的,我单位将以电话(0877-2055958)通知时间;如未接到电话通知时间变更的,均按照公告中的时间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财务科,联系人(尚霏)联系电话(0877-2055958)

监督举报电话: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纪保科,联系人(王企彦)联系电话(0877-2057466)

附件: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报名申请表

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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