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方案仅供参考,正式方案以下发红头文件通知为准)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7-2018年度西部计划宣传动员、招募选拔、体检、培训派遣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 招募对象
2017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分为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两部分。
全国项目招募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大学本科为主;区外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以大学本科为主。
地方项目招募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大学本科为主;区外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以大学本科为主。包头地方项目侧重于农村牧区户籍毕业生,包头户籍优先。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附: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高校要有志愿服务期间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相关政策保障,确保报名者能够办理休学不影响正常志愿服务);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牧、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及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内蒙古者优先。
三、实施规模
1、全国项目拟招募350人;
2、地方项目拟招募500人,其中包头专项200人,其他专项300人。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服务旗县项目办、服务单位、服务岗位的审核及申报
1、服务旗(县、市、区)项目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自治区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我区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旗(县、市、区)的实际需求以及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7年服务旗(县、市、区)项目办,确定各旗(县、市、区)志愿者派遣人数。
2、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旗(县、市、区)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是否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食宿和生活补助。各服务旗(县、市、区)项目办负责本旗(县、市、区)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自治区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牧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详见附件1)。今年要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和农牧业科技项目,巩固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
3、其他。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旗(县、市、区)项目办、服务单位,下一年度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考试及培训
1、全国西部计划系统报名。2017年4月6日-6月10日,考生可登录全国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院系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团委)审核备案。同时在志愿中国注册成为志愿者(手机下载“志愿汇”app,加入组织为所在高校,注册后在电脑端登录http://www.zyz.org.cn打印“个人志愿卡”),以志愿者编码作为西部计划招募考试准考证号。各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公布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对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的审核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6月13日前将报名学生报名表、成绩单、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志愿中国”个人志愿卡统一交至自治区项目办。
凡报此项目者,不得兼报“三支一扶”、村官、社区民生、特岗教师等其它类项目。一经发现通报所在高校项目办并将违规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2、内蒙古西部计划系统报名。各旗(县、市、区)项目办预招募时间为6月15日—6月20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志愿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30 笔试
下午 14:30-18:00 面试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请及时关注“志愿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