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546 次 日期:2017-05-27 14: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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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冀中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南校区)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定州市北门街。

学校代码:14103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一、学院概况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会计、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旅游等18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在校生3000余人。

学院始建于1916年,教职工268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58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2人,保定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1名,保定市教学名师6名,双师型教师占85%。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三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

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室39个,校外实训基地53个。广泛与企业合作对接,与上海沪东造船厂、长城汽车、长安汽车集团、北京高娃钢琴幼儿园等多家企业订单培养,与100多家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协作关系,开展阳光助学计划,使部分贫困学生能顺利入学。

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为学生顺利就业和提高就业层次,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校生通过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在校期间成绩合格可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提升了学历水平。

学院按教育部要求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明确职责,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开设学前教育、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18个专业,拟面向河北、山西、安徽、河南、甘肃、山东、四川、吉林、辽宁、贵州、广东等省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国家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4、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旅游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

住宿费:南校区每年500元/生;北校区每年800元/生。

五、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冀中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奖励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校内并设有勤工俭学岗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2581605 2587705

传 真:0312-2587705

邮政编码:073000

学校网址:http://www.jzh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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