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846 次 日期:2017-05-25 16: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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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08年学院被福建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确认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认为第一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项目院校。

二、学校校址

学校有三个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首山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40号

三、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2017年我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五、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我院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志愿顺序录取。

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6、我院在浙江录取无选科要求,具体按照浙江公布的考试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七、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八、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80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一、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591—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mitu.cn 邮箱: fjxxzsb@126.com

招生咨询QQ群:589317618(面向省内考生), 455702362(面向省外考生)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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