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17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 阅读:5202 次 日期:2017-05-24 10:14:0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17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选人用人制度,结合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空编缺员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3名干部到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锦屏县新闻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5月23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有较好的交流和沟通能力,有独立的思维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完成新闻的采写工作。

7、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中、小学教师须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定向安排合同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竞职陈述、能力测试、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考察、组织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委宣传部将公开遴选实施方案在县内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布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三楼311室)。

3、报名须填写或提交以下材料: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按要求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②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三年个人考核情况证明;

③单位出具其个人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原件;

④个人参加遴选自愿申明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还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申明或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⑤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⑥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锦屏县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职陈述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开遴选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通过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审查合格人数3:1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竞职陈述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通过脱稿陈述的方式由考生进行竞职陈述。根据竞职陈述情况,由评委按遴选岗位与推荐考生1:3的比例进行推荐。对评委推荐进行汇总统计,以推荐得票多少为依据,按1:3比例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五)能力测试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笔试测试得分按60%、面试测试得分按40%的权重记入综合成绩得分。笔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面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部分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

1、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的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1分,头版头条加5分。

2、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国家部级报刊、《黔东南日报》(锦屏专版除外)、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2分,头版头条加2分。

3、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杉乡锦屏》报上发表的8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02分。

以上加分可作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一稿多投”的不重复加分。加分依据由所报考单位审核把关后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复审,再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有的加分情况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完毕。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无效。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杉乡锦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按遴选计划职数1:1.3比例(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即4人)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七)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组织决定

召开锦屏县委宣传部部长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九)公示

对拟调人选在拟调人选在单位和锦屏县委宣传部进行公示。

(十)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调动的,由锦屏县委宣传部按照规定程序,形成相关材料,报送锦屏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本次竞争性差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参加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7221927。

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委宣传部解释。

联系人:吴永珍

联系电话:7221927

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