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根据《建三江管理局公开招聘中小学 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前哨农场实际,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特制定前哨农场幼儿园 实施方案。
二、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幼教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5.五官端正,无残疾,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应聘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包括汉语言文学、音乐、美术、数学、语文、英语、学前教育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具有岗位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
(5)具有黑龙江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女性,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25日
报名方式:
1.往届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个人简历到前哨农场人社科(新区b区)报名。
2.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个人简历2份,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到农场人社科报名,电话0454-5704062,联系人:王一琳。
报考者要对所出具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应聘教师经农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成绩合格者以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招满为止。
2.教师笔试:满分分值100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笔试范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卫生保健知识》、中考水平的语文数学试题。
3.教师面试:满分分值100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1)口语表达,自我介绍并谈对幼儿教育及幼师岗位的认识,限时三分钟(10分)。(2)才艺展示:应聘者在弹、唱、跳、画、做(学教具制作)(分值65分)。(3)试讲:应聘者提前1小时抽签选课。课前3分钟说课,模拟上课10分钟,要求制作教学课件辅助教学。(25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和规程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地点:前哨农场医院,要求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传染病;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相关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农场幼儿园教师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有关要求
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0454-5790713(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八、其他事项
被录取人员,应尽快提交个人档案供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就业介绍信》,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就业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前哨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