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苏州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81 次 日期:2012-06-16 1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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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一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2年6月14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往年准考证的必须按照新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三)9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2012年7月2日——3日,逾期不再申领。

七、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可在组织报名时将具体征订方式告知报考人员以方便其自行订购。

八、其他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附件:

1.上传照片要求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附件1

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7、网上上传的照片今后用于证书制作,今年的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请不要忽视照片的上传

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109437,65301425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训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楼)联系电话:57339006、57339954。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2楼)。联系电话: 6348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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