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17〕1号)精神,我市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全市初级、中级和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考生相关信息和数据库上报等相关工作。市级各部门(含乐山高新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的考生到市中区统计局报名,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的考生到峨眉山市统计局报名。
(二)全市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 考生通过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http://jy.sc.stats.cn/school/school)进行报名,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017年8月2日前向市统计局办公室上报《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表》(附件1)。
(三)市统计局负责编排准考证号码并向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报送全市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生人数等考生信息,向省统计局报送考场设置表和考生数据库;负责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等工作。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考场设置及考试组织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中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博士学位。
(三)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并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关于评审高级职称的规定,严格执行。
三、考试日期及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四、考试地点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地点设在乐山市市中区,高级资格考试地点在成都市,各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五、收费标准
2017年,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不收取考试费。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科目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教材费由考生自己负责并自行订购教材。
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是储备统计人才队伍,促进统计基础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门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乐山市统计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