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招聘笔试通知
来源: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阅读:1993 次 日期:2017-05-16 14: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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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笔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7年5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3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请考生于9:15分前进入考场,9:30开始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经开区第一中学新校区(原爱迪生学校),地址:昆明市出口加工区龙辉路丹槿园小区对面。市内可乘118、140、238路公交车至羊甫车场下车,沿顺通大道往第三城方向前行1.5公里至宝泽路右转至丹槿园小区旁即到。

三、笔试人员范围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及择优筛选的人员已于5月15日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接到通知的考生于5月16日17:00前致电68163611确认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接到短信通知的,即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由客观题和主观题构成,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公共基础部分,即基本政治理论、基本经济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基本管理知识、基本科技知识、基本文教卫知识、基本公文写作知识、基本国情、省情、市情知识,国家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知识,当前的时事政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二是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三是综合材料的分析及写作。

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确认。身份证遗失的,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未按要求出具身份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预通知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并通过短信通知。接到短信通知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或提供信息不属实,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5月26日(周五)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市内可乘26、78、99、122、140、162路公交车到吴井路口或五里多村下车)。

3.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并各提供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表,须粘贴近半年证件照(小一寸)。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要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第一轮面试预通知

预计于2017年6月初组织开展第一轮面试,请进入第一轮面试环节的考生于6月2日前登录昆明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站网址:http://www.ketdz.gov.cn)查看具体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经开区第一中学新校区(原爱迪生学校)考点较为隐蔽,不容易找,建议各位考生提前一天到考点踩点,或考试当天提前出发到达考点。驾车前往考点的考生可将车辆停放在考点旁的停车场内。如因未能及时到达考场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并自觉接受监考教师安检,按自己的座位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明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开考后迟到15分钟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内才能交卷离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用品进入考场,如:黑色碳素笔、橡皮等。不得使用涂改液、双面胶等用品,不得自带草稿纸。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纸条、报刊杂志、手机(需关机或置于静音)等要统一放到考场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放置以上物品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编号,凡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或做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

(五)答题纸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收回,考生不得擅自用其它纸张代替,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走。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如有问题,须举手示意,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有代考、偷窥、交谈、夹带、传递纸条、换卷等其它作弊行为,不得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与联络。凡以非正常途径答卷的,都以作弊论处;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中止其考试,没收试卷,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时,考生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禁止吸烟,应保持考场整洁。

(八)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按照岗位设置归类收取。继续答卷或拒交试卷者,其试卷作废,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九)监考人员是考场纪律的主要执行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联系电话:0871—68163086

附:考点路线图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考点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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