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南京晓庄学院 阅读:2201 次 日期:2017-05-15 15: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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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7)15号】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经笔试合格,我校拟确定以下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码 职位名称 备注
1 金静 208010104319 二级学院辅导员  
2 黄蔚 208010104419 二级学院辅导员  
3 梅雪莹 208010104403 二级学院辅导员  
4 赵茹 208010104128 二级学院辅导员  
5 刘露 208010104317 二级学院辅导员  
6 沈萍 208010103915 二级学院辅导员  
7 彭佳丽 208010104222 二级学院辅导员  
8 付晓庆 208010104208 二级学院辅导员  
9 王艳 208010104225 二级学院辅导员  
10 李丹 208010104102 二级学院辅导员  
11 张旭 208010103906 二级学院辅导员  
12 吴亚楠 208010104417 二级学院辅导员  
13 杨钿 208010104302 二级学院辅导员  
14 刘广东 208010104105 二级学院辅导员  
15 曹圣来 208010103711 二级学院辅导员 第7名放弃,递补
16 周冉 208010104312 二级学院辅导员 第7名放弃,递补
17 雷蕾 208010104006 二级学院辅导员 第7名放弃,递补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行政楼317室)确认信息,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前。

2.资格复审时,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根据公告中的招聘要求,由党员关系所在党总支(或党委)出具对党员身份的真实性证明(盖章)。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考生的面试费用由学校代为收取,交至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面试费用为600元,其中:每位考生交100元,单位承担500元。

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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