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 文件及《安顺市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安市教通〔2017〕58号)精神, 为做好 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我县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1名贵州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推荐到我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我县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县级“特岗计划”均面向全国招聘;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我县“特岗计划”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80名,县“特岗计划”20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0个,小学岗位60个;县“特岗计划”设幼儿岗位20个。
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岗前培训时须提供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 以 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面试地点: 市教育局确定。
面试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 以 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分报考学段、学科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按时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硕师计划”研究生除外)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6月6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8日前将我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经省审核后于6月12日后在安顺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日-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顺市教育局旁)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我县教育和科技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6月23日后,市教育局在安顺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安顺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 专业知识 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相关内容。 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 以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报考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体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7月21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 “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按时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 签约工作 须于7月26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录取 签约 人员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28日后在安顺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我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上级要求,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招聘过程中,打不通考生电话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0851-38221075
七、监督投诉
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市教育局直至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38221622。
附表:
《普定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指标分配表》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普定县财政局
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