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精神,按照《黔南州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加强招聘工作领导,决定成立惠水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宇(县委副书记、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王维孔(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孙 玲(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好花红镇
党委书记)
杨胜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昌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陆光霞(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何建宏(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张秀全(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邓永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戴年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茂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罗玉荣(教育局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成 员: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惠水县教育局,罗玉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特岗计划”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安排(见下表)
2017年我县“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实行定岗招聘、定校签约的原则,以上学科的岗位设置见附表1,考生录取后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聘用合同签订后,岗位不得更改。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考生。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南教育网(www.qnzjyj.cn)、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zhs.gov.cn)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www.gzhsjy.cn)查询相关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我县今年“特岗计划”的“定校定岗”安排详见《惠水县2017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五、招聘程序
根据省、州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工作安排,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面试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我县设惠水考点,在州教育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县的面试工作;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别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18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惠水县第四中学综合楼一楼。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建立考生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
面试地点:惠水县第四中学。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5月21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考生面试成绩于5月22日在黔南教育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须带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体检时间:2015年5月24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地点:惠水县人民医院。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31日17:00后在黔南教育网进行公布。被录取者须按我县通知要求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按要求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1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惠水县教育局(已搬至县城北办公区)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现场确认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报考者于6月23日后可在“贵州教育网”上查询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3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于7月1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待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13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可参加面试。当日(7月15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我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被录取后在7月24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报考县(市)与“特岗计划”县(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按时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须于7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汇总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分别以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州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取得《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该报到证进入“特岗教师”本人档案。我县“特岗教师”拟定于8月28日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特岗计划”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根据《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便于我县“特岗教师”聘用期内和聘期结束后愿意续聘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统一迁至工作学校所在的县;“特岗教师”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聘用期满后不愿续聘而离开当地学校的,档案转到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八、“特岗计划”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有关要求按照省、州文件执行
十、招聘考务工作、考生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等产生的经费由县教育局县级教育经费列支。
惠水县“特岗计划”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6280232
附件
2.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惠水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