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黔南党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三都水族自治县副科级职位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2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1.三都水族自治县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干部和工勤人员除外),任职一年以上的现任村(社区)支书、主任;
2.黔南州范围内具有交通运输、环保、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工学类、经济类专业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工勤人员除外)。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奖励加分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形的。
(二)奖励加分
(1)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4分;
(2)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
(3)获州或厅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
(4)经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并挂任助理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加4分;
第一项至第三项中获得多项表彰奖励的(不含集体获得的表彰奖励,时间范围为2009年5月1日以来获得的个人表彰奖励,州级表彰的授予表彰单位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如符合第一项至第三项其中一项加分条件,同时也符合第四项加分条件的,可将第一项至第三项加分最高一项和第四项累计加分。奖励分数加入笔试成绩。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于2012年6月12日开始至2012年8月25日结束。
(一)宣传动员
采取下发文件,运用公开栏、新闻媒体、党建网络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3日8: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七楼第八会议室。
3.报考人员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包含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是现任村(社区)支书、主任要提供任职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请一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发文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1份,红底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3张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只要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参选者,即取消其资格。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选拔的职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1,如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比例,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研究取消或减少公选名额。取消职位的报名者符合其它职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7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的能力及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的适应程度,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
(五)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经研究列为考察对象后,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
(七)决定任用
根据综合得分、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采取差额票决方式决定拟任用对象。考察对象因名额限制未被任用的,列入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管理,三都水族自治县外考生除外。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无影响任用问题的对象,由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统筹安排。安排任职的干部,除需要选举产生的以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领导下,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六、工作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三都水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开选拔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电话:0854-3921024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监办电话:0854-3922433
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相关事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3925578 0854-3928671。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和《三都水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加分申请表.doc 》来源于凤羽水乡党建网。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12号。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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