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 阅读:916 次 日期:2017-05-11 16: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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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调剂考生的考务档案,将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向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办理调取。有问题会及时联系考生本人。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和推免生)在5月28日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在拟录取考生通信地址采集系统内认真填写本人通信地址,此通信地址作为收取录取通知书用。如果期间地址有变化,请及时将更改后的通信地址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处。不按时间和要求填写造成接收不到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负(南京财经大学本校学生也必须登记填写)。如考生选择录取通知书自取,请在通信地址采集系统“备注信息”栏中进行标注。

3.所有非定向拟录取考生请凭人事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的调取。拟录取考生如未领取或遗失调档函,请在通信地址采集系统“是否领取人事调档函”栏中填“否”,我们将把调档函寄给考生。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请严格按照调档函上的时间要求和收取地址通过机要或EMS的方式,寄至南京财经大学各相关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推迟到7月底(请注意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南京财经大学本校毕业录取的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本科辅导员处统一办理。

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毕业离校前将人事调档函交至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将所有档案一次性寄到我校相关院系。

4.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预计在6月10号左右)由学校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所填的地址统一通过EMS寄出,届时请注意查收。

5.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期间有更换联系方式的,请把新的联系方式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处,传真号码025-86718665。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

附:通信地址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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