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中共水城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7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水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水城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水城县公安局副科级教导员(10名);
水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1名、副科级<参公>);
水城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玉舍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处(水城县玉舍林场)规划建设科科长(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第七中学(原水城县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第八中学(原水城县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内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骨伤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肛肠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五官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皮肤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病理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功能检查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急诊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医疗设备科主任(1名、副科级<事业>)。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
导干部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其中:报考学校、医院及有关单位职位的人员,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现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作的报考人员,报考副科级职位,现任科员应当任满1年以上。
5、现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任职资格比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机关的任职资格执行。报考副科级职位,应获得国家正式认可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任九级职员)满1年以上(任职资格仅对本次公开选拔确认资格有效,不作为确定职级待遇的依据)。
6、近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所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见附件一)。
现任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拔规定条件的。
三、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2年5月17日至6月30日)。下发文件对公选工作进行公开发布,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发布公选公告,公开选拔简章,公布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选拔程序。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需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组织推荐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3日至30日(端午节假期除外)上午9:00-下午6:00;
2、报名地点:水城县公选办(设在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报考一律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录用。凡是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报名时须填写一式二份《水城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需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报名表可从“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huicheng.gov.cn)。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到水城县公选办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工作不满三年的只需出具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白底)6张。
(三)资格审查。由水城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为确保公开选拔质量,每个公选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需达到1:7方能开考(县公安局副科级教导员职位根据合格的报考人数按1:7比例确定参加公选职位职数),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计算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向社会公布。
1、笔试(占60%)。笔试时,每个公选职位现场参加考试人数需达到1:7(县公安局副科级教导员职位根据现场参加考试人数按1:7比例确定参加公选职位职数),对达不到1:7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选。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科目占50%(医院职位为30%),专业科目占50%(医院职位为70%)。公共科目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主要方针政策、时事政治、行政管理、领导科学、党史党建、市场经济、语文知识、法律知识等。专业科目为各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公告。
应试者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拟选拔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参加面试,下同)。
2、面试(占40%)。面试时,每个公选职位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需达到1:3,对达不到人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选。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知识面、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气质、仪表等。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按拟选拔职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1:3的比例由水城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参加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有关规定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酝酿后,提交中共水城县委常委会讨论并确定任职人选。
(八)公示。中共水城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拟任人选面向社会
公示7天。
(九)任命。公示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章程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公开选拔的职位均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免去试任职务的水城县内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并按原职级安排工作,水城县外工作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中共水城县委研究确定。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公开选拔各主要环节的工作结果要及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在中共水城县纪委监察局和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中共水城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858—8932748;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858—2150112)。整个公开选拔的过程,在中共水城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同时聘请3名公开选拔工作社会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如参选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水城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8-2150113
2012年6月12日
《水城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于中国水城网。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8号。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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