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7〕11号)精神,根据考生申报、学校审核、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情况,我市有黄晨标等130名填报有效志愿的考生符合报考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86382612、86392257;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来信地址: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邮政编码:362300)。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