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工作。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本次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共8名。具体为:
四星级高中副校长2名;
三星级高中副校长3名;
直属小学副校长2名;
独立列编幼儿园副园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凡符合竞争性选拔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的中层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选。
三、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
参加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的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具有胜任职务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群众基础好。
竞岗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4.具有竞争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6.身体健康。
四、选拔职位具体要求
单位序号 | 拟竞岗职位 | 拟竞岗职位条件 |
1 | 四星级高中副校长2名 | 1. 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 具有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名师称号; 5. 现任四星级高中中层干部;具有区知名教师或市名教师称号,并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优秀教师可以破格。 |
2 | 三星级高中副校长3名 | 1. 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 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名师称号; 5. 在三星级高中任中层正职满1年,或任中层副职满2年。 |
3 | 直属小学副校长2名 | 1. 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 具有区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名师称号; 5. 在省级实验小学任中层正职满2年,或任中层副职满4年。 |
4 | 独立列编幼儿园副园长1名 | 1. 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 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名师称号; 5. 任列编幼儿园中层副职满1年,或任小学附设幼儿园副园长(含园长)满1年。 |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
1.发布简章:公布竞争性选拔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报名方法和选拔程序。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①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干部可对照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自我推荐,登录《吴中教育》网站下载《吴中区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按要求填写好后学校盖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交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
②组织推荐: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总支)根据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单位填写《吴中区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上报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
3.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报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根据人岗相适原则(人岗相适评价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专业背景、管理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确定不少于3名初步人选,审查结果在《吴中教育》网站上公布。
如果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人数仍不满3人的,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人员调配或核销职位,并在吴中教育网进行公告。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
①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管理学、教育行政学、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学校教育所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剖析和阐述。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
(初步人选全部进行统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主要测试竞选人履行竞岗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成立面试考评委员会,面试考官由区教育局和公务员三级面试考官组成,一般为7-9人,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笔试和面试的试题委托上级教育专业部门和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5.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照1:2比例确定2名差额人选,考察工作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形式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
①民主测评:考察组到差额人选所在单位召开由全体教代会代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差额人选“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对差额人选进行总体评价和胜任与否作出评判,其中“胜任”、“基本胜任”比例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取消竞争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满额。
②个别谈话:考察组到差额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谈话考察,对差额人选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6.竞职演讲和差额票决:竞岗候选人在由区竞争上岗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竞聘会上作竞职演讲。参加竞聘会的有省、市教育部门的领导、区四套班子的有关领导、区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另邀教育局机关全体科长(主任)、相关镇(区、街道)的分管教育的领导、相关学校的校长、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为监督、观察员。
演讲后,评委会全体成员根据演讲情况,以无记名差额方式票决产生1名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9.任职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使用的,发文任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到吴中区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报名,现场递交《吴中区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贴好照片),并提供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荣誉证书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张(正装、蓝底)。
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工作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由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对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65280959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65280337局纪检监察室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本《简章》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6月
《吴中区教育系统竞争性选拔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吴中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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