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怒江州教育局 阅读:2118 次 日期:2017-05-07 1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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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012〕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精神,现将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岗 计划

2017年怒江州兰坪县特岗 计划数为2人,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nj.yn.gov.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同等条件下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年龄在30周岁(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和初中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相关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7日工作日8:00~18:00。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6月19~21日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低于110分的不予录用。

笔试由怒江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兰坪县教育局具体组织。

(一)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内容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2017年7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在云南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

(2)需查分者,在2017年7月12日前到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登记后,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怒江州中央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兰坪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以县为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在本县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3.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书的办理

兰坪县教育局通知拟进入面试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并负责本县的资格复审、办理面试通知书和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面试相关手续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的面试岗位将从本县本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设岗县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人数与本县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将通过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县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由兰坪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岗位和学科依次递补。

六、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招聘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出本县拟聘特岗教师人选上报州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兰坪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内禁考的处罚。

(三)岗前培训。拟聘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由兰坪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兰坪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五)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毕业生,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因考生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兰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者请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的有关招聘事宜公告或通知。

监督部门:兰坪县第二纪工委监督电话:0886—3215704

咨询单位: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86—3215664

兰坪县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怒江州兰坪附件一岗位计划表.xls

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特岗招聘计划.xls

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特岗教师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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