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招聘工作方案
来源: 阅读:890 次 日期:2017-05-06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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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是2001年由贵州民族大学申办,贵州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教育部批准并按照教育部第26号令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0年7月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5年10月,学院被贵州省委宣传部、统战部、贵州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称号,成为首个获得该荣誉的独立学院。2015年12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贵州省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称号,并授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牌匾。学院有校园面积600余亩,分为两个校区,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

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属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编制,不属于贵州民族大学本部编制。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根据学院岗位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工学部各专业可放宽至“985”或“211”本科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5月6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http://www.gzmyrw.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应聘岗位的要求,填写《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人员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应按照本招聘方案及所应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应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应聘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851-83605390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5月15日9:00—17:00。

2.截止2017年5月14日,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应聘人员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代码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5月1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三)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5月6日至5月16日9∶00-17∶00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http://www.gzmyrw.cn)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5月18日9∶00后,登录“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http://www.gzmyrw.cn)在线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对学校和高校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为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成绩的不得低于60分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自行在网上打印《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外语、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试讲水平,总分为100分。

面试设置试讲环节,面试时间、试讲内容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总成绩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通过面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所需材料,未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将依据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1.《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

2.《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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