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2017年特岗 公告
为做好镇康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 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和《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特岗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镇康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镇康县2017年特岗 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乡村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毕业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5月17日工作日8:00-18:00。
2.资格审核:由镇康县特岗办于2017年5月23日前完成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6月19日—21日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地点为准考证所标考点。
3.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四)公布笔试成绩
2017年7月10前,在云南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分者,在7月12日前报镇康县特岗办(联系电话:13988331006)统一登记后,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临沧市教育局以县(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15日前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2)组织面试。镇康县特岗办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或通知为准。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相关证件、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数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数与设岗计划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镇康县特岗办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应聘者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镇康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三)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在上岗前,镇康县教育局组织不少于45学时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根据设岗情况安排到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五)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
镇康县特岗办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