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2017年特岗 公告
来源:澜沧县教育局 阅读:1759 次 日期:2017-04-30 1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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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2017年特岗 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澜沧县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我县拟招聘特岗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的通知要求。澜沧县招聘特岗教师40人。(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

2.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招聘县年度招聘数的30%)。

3.年龄在30周岁(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17日工作日8:00-18:00。进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澜沧县教育局人事股钟老师0879-7233090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6月19-21日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总体安排

报名参加澜沧县特岗 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律参加笔试。

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由普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具体组织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9:00-11:3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省教育厅。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于本县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普洱市教育局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报考科目进行,面试内容由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参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通知。

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聘用时必须具有毕业证方可聘用)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2017年的毕业生可用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教师资格证(2017年的毕业生可用学校出具的证明代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已盖章的《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017年的毕业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其余应聘人员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4.无违规违纪证明原件一式一份。2017年的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待业或在外工作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规违纪证明。

5.四张彩色免冠小一寸正规近照。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向社会公布,同时由澜沧县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由澜沧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由澜沧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考核、录用

澜沧县教育局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于2017年8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七、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教师资格认定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毕业生,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十、特岗招录工作必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一、本公告如有与省的安排相抵触的,以省规定为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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