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2010年毕业,持有就业登记证,而且该证“接收单位意见”栏与“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是空白的,是不是在资格复审的时候出具就能证明是2010-2012未就业的,还要向档案存放单位申请开具未就业证明吗?谢谢
回复:你好,是的,不需要。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