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所属学校考试招聘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考试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及数量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23名,其中语文3名,英语3名、数学5名、美术4名、音乐4名、体育4名。
招聘初中教师7名,其中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
《洛阳高新区2017年 计划表》公布具体职位代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 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5.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5月5日17: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提交申请材料。
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6.报名人员与聘用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高新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高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免笔试对象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并现在洛阳高新区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加分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所报职位中笔试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高新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高新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委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附件7);
(5)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8)。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或免笔试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或免笔试资格,不享受相应政策。
5.其他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对审核符合加分及免笔试条件人员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或免笔试。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或免笔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6.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
报考小学语文、小学英语考试文科综合;报考小学数学、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考试理科综合;报考小学美术、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5),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统一组织。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6)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录用人员。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高新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331231
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2.2017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免笔试)申请表
3.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2017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
7.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8.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