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计生委2017年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邗江区人才网 阅读:1081 次 日期:2017-04-25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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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

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邗江人才市场二楼会议室(百祥路89号,可乘22、27路到保集半岛或百祥园站下、乘16、31、62、86、101路公交车到邗江人才市场下)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其他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邗江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7年4月27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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