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 【 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认定条件 |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名时间 | 春季第一次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26日。 春季第二次网报时间:6月12日-22日。 |
现场确认时间 | 春季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29日—6月12日(工作日)。 春季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6月30日(工作日)。 |
现场确认点 |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楼,常山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424室 |
相关文件 |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财春,联系电话:0596-8626785 15880501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