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复习技巧(上)
来源: 阅读:881 次 日期:2017-04-18 09: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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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常规考查部门法,但是由于内容枯燥、范围广,不利于掌握,故本文将知识点进行简单梳理,帮助考生成功备考。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征及复习策略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官)与行政相对人(民)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总体而言,对于行政法的复习得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技巧。首先掌握每一个常规重要考点,接着将考点之间连成一条线,最后从宏观上把握行政法的整个内涵。成功备考行政法,要注意重点知识的考查以及历年真题的收集,先对内容有个面上的了解,再去总结每年的常规考点,最后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行政法高频考点总结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二)行政主体

根据行政主体资格获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将行政主体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三大类。授权性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构以及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

(三)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要重点掌握它的分类以及划分依据,这是考查的一个重点。根据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众多,常考行为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在国家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依申请、授益性、外部性、要式性。

(2)行政许可的设定

许可分为经常性许可和临时性许可,有权设定经常性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以决定的形式,省级政府以规章的形式有权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的听证

听证会的启动方式包括依职权和依申请两种,听证应当公开举行,行政相对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机关应当很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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