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
来源: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953 次 日期:2017-04-17 1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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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中职升高职)考务手册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4月

目 录

一、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考点的基本条件…………………………………………………………………1

第三章 考场基本要求……………………………………………………………………2

第四章 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2

第五章 考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3

第六章 考务有关人员岗位职责…………………………………………………………4

第七章 保密制度…………………………………………………………………………5

二、附件

附件一: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主要工作人员名单…………………………… 6

附件二: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安排表……………………………… 8

附件三: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场安排表…………………………………… 8

附件四: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9

附件五: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 10

附件六: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场纪律……………………………………… 11

附件七: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12

附件八: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14

附件九: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舞弊情况登记表………………………… 15

附件十: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 16

附件十一: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场紧急疏散示意图17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其他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考务的规范化,是对考试实施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规定统一的操作程序;对考务管理规定明确一致的质量标准;达到统一管理规定、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质量的目的。

第三条 对考场实施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是确保考试公信度、公平选才、抵制不正之风的有力措施。

第二章 考点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考试开始前必须对考场进行布置。考场布置应庄重大方,在考试地点电子显示屏打出“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考场”的标语、醒目处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安排》、《考场规则》及其他必须向考生告示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 考场内部环境保持安静、安全、卫生、整洁,在考场四周5米以外处应划定醒目的警戒线并设置标识。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第六条 设立“主考室”、“医务室”’、“考生侯考处”等必要的服务设施。

第七条 应在考前逐一检查落实技能操作用品、身份识别仪及金属控测仪器、监控设备、通讯设备、电力供应、电铃、电灯等设施,确保考试期间无故障正常运行。应根据需要为各考场配发统一的考务用品。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恶劣天气及突然停电等方面的若干预案,以确保“高职招考”考试顺利进行。

第八条 设主考2人,副主考1人。主考、副主考在福建省考试院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第九条 设立测试、考务、技能测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保卫、后勤、纪检监察等职能组,各职能组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在主考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成立“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由主考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监察室、保卫处、后勤处、学工处、办公室、现代教育中心、团委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和事件发生期间考点秩序的维护。“偶发事件处理专门小组”对领导小组负责。还应确保考试期间考点的安静、安全、整洁和卫生,减少周边环境噪音对考生应考的干扰。

第十一条 考点须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临督。

第三章 考场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考点根据考生人数设立若干考场、考生候考室及备用考场。

第十三条 考场应选择安全、安静、采光条件好、通风透气的教室。考试开始前,应对考场进行清理。除考试必备用品、文字说明外,考场内不得留有其他任何物品或字迹,并按高考要求启用监控设备。

第十四条 考室门口张贴有考场序号。考场还应设有考生禁带物品暂放处,应事先告知考生不对暂放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负保管责任。

第十五条 考场在考试前一天15:30后,向考生开放,同时应向全体考生讲明应考要求、考试期间注意事项、考试违纪舞弊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四章 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

第十六条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2.无直系亲属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认真负责、效率高;

4.参加上岗前培训;

第十七条 考点必须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有关文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明确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范,强化法制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2.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自分工、任务和职责;

3.进行业务培训,熟悉规程,掌握工作要点,提高处理偶发事件的能力;

4.明确考试其他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应佩戴不同标志的胸卡上岗。

第五章 考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第十九条 考试前

1.通知所有考场工作人员关于技能测试工作人员集中时间:上午7:30;下午12:30。

2.考前工作人员点名

考评人员应准时到达主考室签到,并抽签确定各组考官及纪检监督、计分计时工作人员的分组名单和所负责考室(上、下午应重新随机抽签确定一次),考官熟悉评分要点和相应规定。严禁工作人员、纪检监督将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警戒线内。

3.考评组领取考试用品

上午8:15,下午13:15各考评组从考务组领取考试用品,确认无误后直接到达考场。

4.学生进入等候区

上午7:40、下午12:40,考生开始检录后进入封闭考生候考室,并按技能测试顺序号等候考试。工作人员甲对考生身份证进行识别核对并宣布考场纪律以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工作人员乙对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考试期间

1.8:30引导员将考生分别按20人/批带至考室。

2.考生依技能测试题目进行操作。计时工作人员开始计时,考生操作时间为6分钟。

3.操作时间结束,计时人员宣布时间到,各考官以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测试评分要点进行独立评分,其它人员不得加以引导或暗示。

4.纪检监督员从考官处收回评分表,计分工作人员在纪检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成绩录入。

5.考生退场,引导员引导下一名考生入场考试。

6.考试结束时计分工作人员在本考室考生成绩登记表上登分签字,并经考官、纪检工作人员签字后交纪检工作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 考试结束

上、下午技能测试结束时,考官与纪检计分计时人员共同录入成绩后将评分表移交主考室考务组,考务组将下午两场测试评分表分别收齐后,生成考生成绩汇总表,经主考签字后,按规定时间将成绩光盘和纸质版上报考试院。

第六章 考务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条 主考职责

1.受考试院委托,主持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2.选聘并培训考场监考和考点工作人员;

3.布置、检查并落实考点和考场的各项设施,组织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4.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偶发事件。对违反纪律的考场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考场规则》或寻衅闹事的考生有权取消考试资格;

5.巡视考场,检查考场考试情况以及考场工作人员情况;

6.严格履行试卷启封手续,做好所调换试卷的归档以及相关记录;

7.考试结束,及时组织验收评分表整理、装袋或装订与密封。指定考务组专人负责考试成绩保密保卫工作。按规定时间将考试成绩送到指定地点并做好移交工作;

8.按规定处理考场发生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副主考职责

主动协助主考作好本考点的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考务组成员职责

1.根据安排进行有关业务培训、按主考要求做好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

2.接收、保管、分发、回收测试评分表,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按规定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向考场发出时间信号;

4..根据主考要求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偶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 测试组成员职责

1.接受考试相关业务培训。

2.严格按照测试操作流程对考生进行考核。

3.严格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打分、计分及记录。

第二十六条 纪检监督成员职责

1.监督考试前各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请托等违反考试公平原则的现象。

2.监督考试过程中各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舞弊现象。

第二十七条 安全保卫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试卷在运送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测试过程中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场的封闭和警戒线的值班工作;

3.负责考试期间的校园车辆疏导、消防安全工作。

4.若有偶发事件发生,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

1.负责考点考生医疗救护工作;

2.负责考点环境的安静、清洁卫生、考试设施及用品的供应、调剂、保障、维修等工作;

3.确保考试期间考点的供电及通讯畅通;

4.负责考点的宣传布置工作;

5.负责考试、考务准备期间车辆调度工作;

6.考评员接送;

7.考评员及工作人员中午及晚上工作餐;

8.做好考点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机要工作保密守则

参加技能测试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以《保密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为行为规范,签署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医药卫生类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工作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主考: 魏立娜(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付达华

副主考:郑向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巡视:林忠 沈国星 郑长江 宋志海 沈小美

成员:杨峥 王二丽 林建兴 蔡韶滨 张文钦 蓝旭荣 郑梅华 任瑞玲 张丽惠 郭仲平

二、考务组

黄兴宇(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白正勇 陈宇斌 甘梅红 郭仲平

陈桐君 郑璐璐 张晓鸿

二、测试组

考官组:林建兴(负责人) 成员46人(名单保密)

计分计时组:

方鑫(负责人) 林艺凌 余自华 郑钰荣 林亚珍 庄丽莉 陈育杭 刘慧丽 郭月丽 吴海强 王司雷 房英娟 曾文娟 高巧虹 吴甘茶 林强 陈荣珠 余珊珊 王琲 吴舒婷 沈晓华 张刚 蔡媛(机动)

纪律检查组:黄丹语 叶威捷 杨彩媚 张文华 蔡舒婕 刘毓杰 林健 刘春香 张旻 欧阳萍 卢南宁 侯东晖 高林 尹航 吴秋端 傅坤平 林琼 梁云 黄梅玉 陈伟鹏 刘丽芬 徐婧君 徐文鑫 涂宇轩(机动)

候考室:张文钦 林培玲 张斌 吴菲琼

候考室违禁物品管理人员:陈琦珊 林娟

考生抽签:陈春玉 郭珠玲 蔡玉英 施斯 张志芳

候考检录:陈薇 卢婷 林美玲

考生引导:韩贤明 郑文忠

测试用品保障 陈玉青 章倩 郑丽娜 郑妹 林艺萍

统分:郭艺燕 曾美娟

登分计算机保障:黄仲开 陈福 杨毅 王彬

学生志愿者:考场警戒人员18人 引导员72人 考场用物整理20人

三、技能测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沈小美 付达华 杨峥 王二丽 林建兴 蔡韶滨 张文钦 蓝旭荣 郑梅华

四、保卫组

蓝顺宝 陈斌 董宏梦(警察) 孔玉磊 黄冰 张春雨 齐新昆

五、后勤组

刘建宗 林碧聪 陈炳川 林永 许乃俊 王慧萍

六、外联组

杨帆 魏志清 张志荣

七、纪检监察组

洪常青(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陈义三 周继峥 刘丽芬

八、学生志愿者安排

蔡志远 李伟炜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考场纪律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考场安排表

2017年福建省高职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医药卫生类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考点)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表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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