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知
来源:昆明人才网 阅读:2692 次 日期:2017-04-14 17: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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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发挥好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将于4月下旬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7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7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摸清求职者就业需求。要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办理、基层平台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与社会机构开展合作等有效途径,对2017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等各类求职者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摸清本地未就业人员底数,建立基础台账,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

(二)收集发布岗位信息。要组织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发更多基层就业岗位,做好岗位信息的收集、分类、筛选和整理工作;要通过招聘活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空岗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设立“2017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专栏,免费发布招聘会和岗位信息。

(三)组织供需对接活动。要组织民营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进入校园,集中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供需对接活动;要深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以及求职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专场招聘等活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同步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同时,要大力推动远程招聘、视频面试、网络直播等新型招聘手段的广泛应用,为供求双方提供便利、高效的对接服务。

(四)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要在活动现场设立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服务窗口或服务台,根据求职者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求职者的就业创业指导;要完善对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结合市场供求变化指导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科学制定招聘计划,做好岗位设置、岗位描述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要设立维权服务台,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内求职者就业需求,做好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上传信息的具体要求可从http://www.cjob.gov.cn/download/index.jhtml下载),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当地广泛发布。

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

各地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地工商联要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提前宣传招聘周活动时间和内容,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大力宣传推介中国公共招聘网,实现与本地线上招聘活动的有效链接,引导各类求职者登录查询招聘会和岗位信息;要加强对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各地要制定招聘周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四)按时上报情况。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4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于5月5日前汇总招聘周活动情况,上报活动总结和“2017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电话:(010)84201528(传真)

电子邮件:dpes@mohrss.gov.cn

(二)教育部

电话:(010)66096542/6291(传真)

电子邮件:wangc@moe.edu.cn

(三)全国总工会

电话:(010)68591804/1899(传真)

电子邮件:ldc@acftu.org.cn

(四)全国工商联

电话:(010)58050586(传真)

电子邮件:cuixing0013@163.com

(五)中国公共招聘网

电话:(010)84202639/2509(传真)

电子邮件:zp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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