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河源教育信息网 阅读:973 次 日期:2017-04-12 13: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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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21日。

(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0日-24日(工作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20日-25日。

(四)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5日-21日。

(五)面试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

(六)面试成绩网上查询时间:2017年6月13日后。

二、面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源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具有河源市户籍;2.人事(劳动)关系在河源;3.河源市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面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21日。凡符合面试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网上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报注册。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我省面试条件的情况下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考生根据报考学段,选择相应面试科目.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共8个科目。

③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④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⑤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见附件1)规定进行。

(二)现场确认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本人在4月20日-24日(工作日)期间于规定时间内到河源市教育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河源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河源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最近六个月以上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

(3)河源市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外市院校就读的河源籍贯在读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为考区):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面试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1日。

四、面试流程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1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一)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2.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不可内附教案或有协助试讲的记录)。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3.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4.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三)严禁所有考生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候考室直到面试考试结束,届时一切个人随身物品将放进指定的物品保管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前往考场。

五、成绩公布和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后,届时考生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可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1.河源市认定办受理范围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5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2.各县区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江东新区不单列,申报人员上报数据由原县区负责),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各县区认定办联系电话:1.源城区教育局:0762-3325219;2.连平县教育局:0762-4322860;3.和平县教育局:0762-5635700;4.龙川县教育局:0762-6758335;5.紫金县教育局:0762-7825521;6.东源县教育局:0762-8833017。

(五)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河源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hyedu.gov.cn)。

(六)咨询电话:0762-3297399,338967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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